为减轻疫情对审判工作的影响,提高审判效率,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11月18日,叶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少峰担任审判员,远程视频连线审理了被告人李某危险驾驶一案。
据了解,2022年8月,被告人李某酒后驾驶一辆小型汽车,行驶至叶县龚店乡渡口村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抽血检验,李某血液内乙醇含量达到危险驾驶标准,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庭审中,在朱院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通过云上办案系统有序发表控辩意见。庭审期间平台运行流畅,视频画面清楚,声音传输清晰,书记员同步记录,音视频同步存档,整个过程规范有序、有条不紊。经过审理,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面对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叶县人民法院坚持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手抓的要求,由院长率先垂范,通过线上开庭审理案件的方式,既落实了网上办公办案工作要求,也充分发挥了院领导带头办案示范表率作用。下一步,叶县人民法院将会继续借助网络平台优势,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最大限度做到司法便民,为疫情期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