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湛河区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查找、拘传一批未按和解协议、生效文书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下落。本次执行行动由党组书记、院长沈伟轩带队,党组成员、执行局长马仲平及执行干警23人参加。上午8点整,执行人员在机关院内集结完毕,沈伟轩进行了简要的动员部署后,执行干警乘坐 6 辆警车开展行动。
执行队伍首先到达本市新华区某小区,查找因继承纠纷长期躲避执行的岳某下落。执行人员来到岳某家中,仅见到岳某前夫在家,在表明来意后,执行人员现场询问了其所居住房屋的权属、岳某是否还居住在此等情况,并让其转告岳某主动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及时与法院联系处理纠纷。
随后,执行队伍又赶赴本市湛河区油坊头村附近。经了解,被执行人司某在一自建的场院内经营废旧轮胎生意。司某因向赵某借款 5 万元迟迟不予清偿,被赵某诉至法院。执行过程中,司某愿分期分批履行还款义务,便与赵某达成执行和解,但事后司某不履行承诺,失信于人。执行人员在其经营场所见到司某,并将其带回法院处理案件。当得知由于自己的失信行为将被法院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时,司某慌忙联系亲友筹集资金。最终,赵某同意再次与司某达成执行和解,司某当场将筹集的5000元现金交给赵某。
本次行动共传唤、拘传到院被执行人5人,达成执行和解2件,执行完毕3件,执行到位34万余元。今后,湛河区法院将持续开展集中执行行动,通过强有力的执行措施,打击失信、拒执行为,以实际行动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