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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汝州法院执行局召开执行工作培训

  发布时间:2011-10-31 15:29:24


    平顶山法院网讯  2011年10月28日上午,汝州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在汝州法院大审判庭召开了2011年度执行工作培训会。会议由执行局副局长张红克主持,执行局局长陈振海对执行相关法律规定作了讲解,并结合汝州法院开展的学习活动对执行局的工作做了重点要求。

    本次培训会上,陈振海局长首先就2011年5月16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委托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做了重点讲解,对新旧委托执行规定的不同点进行了对比,并对在具体执行工作中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了重点提示。接着,执行局副局长刘延斌结合汝州法院开展的除骄横、除冷漠、除懈怠、除私情、除贪腐活动要求全局干警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重点查摆有执行干警无存在仪容仪表、工作作风、纪律作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并强调全局干警要在工作中贯彻除骄横除冷漠 除懈怠 除私情、除贪腐,树立执行员廉洁自律的光辉形象。其后,执行局副局长赵亚伟针对汝州法院执行局的具体情况提出了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的三项措施:一是开通咨询热线,当事人与执行员实行电话预约,减少当事人的诉累;二是对当事人实行热情接待,用自己的真心实意化解被执行人的敌对情绪,实现对案件的顺利执结;三是实行举报制,对待当事人态度粗暴的执行员,当事人可向执行局局长进行举报,查证属实后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警告或处罚。最后,全体执行干警对培训内容进行了交流,执行干警代表郭顺奇表示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培训内容真正落实到工作中,将培训会的精神贯穿到每一个案件中,做到亲民、爱民、服务于民。

    通过此次培训,执行局全体干警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教育,不仅进一步提升了自身的业务素质,更提升了全体执行干警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为汝州法院执行局冲刺最后一个季度的工作打下了基础,对完成全年工作任务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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