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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法院民一庭针对婚姻法解释(三)进行培训

  发布时间:2011-11-02 09:00:37


    平顶山法院网讯  为适应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对婚姻家庭纠纷类案件的正确处理,2011年10月31日下午,汝州法院民一庭法官结合平顶山市两级法院关于婚姻法解释(三)电视电话培训会议的授课内容,在院机关对最高人民法院新出台的婚姻法解释(三)进行学习培训。培训会由庭长冯书朝主持。

    培训会上,民一庭资深法官黄汝敏、杨书水主讲。两位法官着重讲授当下婚姻家庭纠纷出现的新问题、新趋势,针对目前大家较为关注的亲子关系诉讼、贷款购房产权归属、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等热点问题,如何在审判实践中具体处理,用实例就姻法解释(三)等内容进行深入浅出的授课。讲授法官将其深厚的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践经验相结合,内容紧贴审判工作实际,此次学习时间虽然短,但针对性和指导性却很强。通过这次集中培训,民一庭法官对新时期婚姻家庭类纠纷的特点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为今后提高处理类似纠纷的能力打下了理论基础。。

    会上,法官们纷纷表示接受培训后受益菲浅,真正地学到了不少东西,今后要将这次培训获得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审判工作中,不断提高处理婚姻家庭矛盾能力和技巧,为社会及家庭的和谐保驾护航。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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