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基层动态

宝丰县法院:“法院+综治”,化解14名工友烦“薪”事!

发布时间:2026-03-17 10:09:17


    近日,宝丰县法院派驻县综治中心诉讼服务窗口收到一面印有“调百姓之难,解百姓之忧”的锦旗。

    这起涉众劳务合同纠纷案,依托综治中心多元解纷平台,由法官专业指导、调解员靠前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并全部履行,有效节约司法成本。

    2022年,孙某等14名农民工受雇于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一小区工地务工。工程完工结算后,公司仍拖欠孙某等人工资款共85700元。经过多次讨要无果,2025年12月29日,孙某等人到综治中心的法院诉讼服务窗口提起诉讼。

    该案事关农民工切身利益,且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为尽快帮助农民工追回血汗钱,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宝丰县法院指派法官到综治中心指导,与调解员一并开展调解工作。

    法官认真听取双方陈述、细致审查证据。在理清事实的基础上,向公司负责人释明相关法律法规,阐明拖欠农民工工资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以及对未来发展的不良影响,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

    调解员则及时开展“背对背”调解,安抚农民工情绪,找准矛盾对立关键点。经过耐心沟通,调解员发现双方当事人对欠款事实与金额并无争议,只是对支付工资款的具体时间始终无法达成一致。

    通过法官和调解员情、理、法相结合的耐心疏导和反复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确认了公司分期支付欠薪的方式和时间,并签署书面调解协议。公司当场支付14名农民工60000元工资款,下余工资款25700元,约定公司于协议后一个月内支付剩余工资款。

    2026年2月28日,经回访确认,公司已于2月13日将剩余工资款25700元全部履行。至此,14名农民工的烦“薪”事得到了圆满解决。

    综治中心是现代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此次纠纷的化解,是宝丰县法院派驻综治中心诉讼服务窗口工作成效的具体体现。

    近年来,宝丰县法院不断加大与县综治中心合作力度,持续优化诉讼服务,实行“窗口登记-中心分流-法官指导-联合调解-回访确认”一体化流程,推动解纷力量从“单打独斗”到“协同联动”,实现“群众少跑腿,服务多跑腿”,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以高效司法服务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提质增效。



关闭窗口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清风路交叉口   邮编:467000   电话:0375-2862000  
您是第 45109026 位访客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