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汝州法院民三庭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针对今年以来案多人少、平时干警忙于工作不利于组织统一学习的实际困难,利用周六、周日休息时间于十月二十九日、三十日两天下午,在民三庭三楼审判庭开展业务培训。全庭干警克服工学矛盾,牺牲休息时间,确保学习质量,培训取得了明显效果。
今年以来,各种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以往存在的旧类型案件数量不断增长,新的形势给法官带来了新的挑战和考验,向法官提出了更加迫切的要求。由于平日干警们忙于办案,很难有整块的时间学习,汝州法院民三庭在院里统一安排下,庭长杨明国带头,全体干警积极参加,于十月二十九日、三十日两天下午,开展业务培训。学习内容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等一系列最新司法解释,重温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条文,采用庭长领学、业务骨干对重点条文展开阐述、全体干警讨论的方式,学习场面热烈,学习氛围浓厚。
通过本次培训,使全体干警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自觉地更新思想、更新观念、更新知识,努力使自己成为学习型、专家型、复合型、使人民满意的法官,跟上时代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