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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汝州法院行政庭召开培训会

  发布时间:2011-11-04 15:45:32


    平顶山法院网讯  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结合岗位工作,汝州法院行政庭积极准备培训资料,通过一周的自学,11月3日在行政庭小审判庭对该庭全体干警进行了集中培训,培训会由庭长潘广军主持。

    培训会上,潘广军庭长首先领读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有关内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内在要求的一系列观念、信念、理想和价值的集合体,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实践经验的总结,法院干警作为履行国家法治职能,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主力军之一,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既是贯彻党的依法治国,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要求,也是正确履行各项法治职能的前提和保障。接着,潘庭长又带领大家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黎晨波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结合相关司法解释,他们对重点章节进行了重点讲解。其后全体行政干警结合行政审判实践,在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对案件中遇到的10余个疑难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形成了共识,用于指导今后的工作。

    通过教育培训,拓展干警的了视野,解决了困扰工作的不少实际问题,为今年行政审判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起到了推动作用。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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