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法院少年巡回审判法庭开到校园
作者:郏县法院 刘晓军 发布时间:2011-11-09 10:36:54
平顶山法院网讯 11月4日上午,郏县法院少年巡回审判法庭来到郏县第三实验中学,公开审理了被告人李某某抢劫一案,给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
被告人李某某,35岁,因涉嫌抢劫犯罪已潜逃18年,在清网行动中投案自首。郏县法院少审庭为了教育、感化和挽救这个特殊的被告人,特意将巡回庭开到被告人的母校,由其现身说法,对1000多名师生也起到了良好的法制教育作用。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