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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科学规范审判管理新机制

  发布时间:2011-11-22 15:01:52


    科学规范的审判管理体制是保障司法走向公正与高效的必由之路,是保证司法审判权运行的公开、透明、公正。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根据审判工作的需要,近年来对审判管理制度改革进行了有益尝试,通过不断摸索和总结逐步建立起符合法院实际的科学管理规范机制。

    我们的体会是: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有效促进了审判工作的科学化管理,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一、构建法院案件流程管理的运行机制

    案件流程管理是审判管理工作的基础环节,立案庭是案件流程管理的职能机构,其职责是防止超审限案件的发生,并保证各环节的相互协调,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在案件流程管理中,建立法院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通过查询该系统可及时掌握审判流程动态进程,包括立案信息、分案信息、承办人信息、开庭信息、结案信息、归档信息等,增强审判过程的透明度。通过对案件流程时间段的监控和审理期限的跟踪管理,控制案件审理周期,减少案件平均审理时间,有效地避免案件久拖不决、久审不结和超审限问题。

    二、 构建各部门协调联动的审判监督管理的组织机制。

    针对传统审判管理模式下职能机构分散造成的效率低下、协作不到位的问题,强化审判监督庭的审判监督职能,对提升案件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拓展审判监督庭的监督管理职能中,应赋予其相应的职权:第一,案件质量评查权。由审判监督庭建立案件质量台帐制度。案件质量台帐分别记录各业务庭和法官个人的办结案数、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数、受责任追究等情况,对法官审结的每起案件经评查后的情况进行登记。案件质量台帐按周、月、季、年度分别进行累计,并通报到全院,作为法官年终绩效考评的客观依据。第二,处分权。凡未经审判监督庭检查的案件,档案室不予归档,案件不算报结。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案件,确需启动再审程序改判的,由案件评查组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再审。第三,优秀裁判文书推荐权。根据评查结果,审判监督庭可以向审判委员会推荐优秀裁判文书。第四,日常考核权。定期对日常考核进行检查通报,建立考核档案,作为半年和年终考核评先的依据。通过这些考核通报,公开审务政务,有数据、有分析、有改进措施,既达到鼓励先进的目的,又对落后的鞭策,形成自我加压、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

    三、构建以人为本的激励机制

    一线审判人员承担着具体、繁重的审判执行工作,要强化审判监督管理,还应当增添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激励他们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构造以人为本的激励机制。各部门要注重挖掘身边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激励鼓舞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强化对队伍的管理中,要弘扬正气,激励向上的精神。  

    法院的职业特征和特定的职业行为决定了法官必须具有“中立、平等、公正、高效、廉洁”的理性和情感。为了让这些理性和情感融入法官职业意识之中,融入审判实践和队伍建设之中,必须改变空洞的说教,要注重依托实实在在的载体来培育干警崇法尚法的精神,不断加大法官职业行为的导向力度,努力增强队伍恪守职业道德与纪律的自觉性。此外,还可以开展业务技能竞赛,如:庭审技能竞赛,法律文书质量评比竞赛,司法调解技能竞赛,调查研究业务技能竞赛等等。通过业务技能竞赛活动,激发法官学习文化知识,提高业务技能的积极性,在法官队伍中营造积极向上,奋发图强,人人争先的良好氛围。

    经过不断的探索与实践,我们认为科学规范的审判管理机制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符合法院审判工作的要求。但是,作为一种探索,相关制度与措施还有待于在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地加以补充与完善,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采取改进措施,继续强化科学规范的审判管理新机制,为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作出不懈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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