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汝州市法院民三庭以裁判文书零差错为目标,不断改进方法,狠抓责任落实,推行四项措施,使裁判文书整体质量不断提升。
一、从源头抓起,重视庭审工作,为文书制作打好基础。要求承办法官开庭前仔细阅卷,撰写庭审提纲,理清庭审的思路,把法庭调查做好做细。同时,要求书记员提前阅卷,了解案情,与承办法官进行交流,保证庭审笔录规范、明晰、严谨,以利于裁判文书的高质量制作。
二、严把文书起草关,规范文书格式和内容,促使裁判文书高质量“出炉”。要求承办法官在制作各类裁判文书时严格依写作规范和技术规范来撰写,在规范文书格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文书说理的逻辑严密性和用语的严肃规范性,确保裁判文书的高质量撰写。
三、把好审批关,做好裁判文书的签发与校印。实行层层核稿、按权限签发制度,要求办案法官在起草裁判文书后,要进行初步审核,调解书由庭长签发,判决书由庭长出具意见、主管院长签发。签发后实行多重核校制度,即打印核对、签发核对以及印前校对,杜绝出现错字、漏字及语法错误,确保裁判文书正确规范,以维护司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重视文书评查,精益求精。法庭在每季度对裁判文书进行自查与互查,及时公布评查结果,认真研讨普遍性、典型性问题,查找问题根源,将提高法律文书质量落实到每个细节。
通过以上措施,民三庭进一步规范了审判工作,切实提高了法律文书的写作水平和案件质量,增强了法官撰写裁判文书书的质量意识,提高了裁判文书的说服力,为规范司法行为和促进司法公正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