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为切实解决涉案企业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法院在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中的司法保障作用,郏县法院贯彻落实上级法院部署,开展为期一个月(2011年11月18日-2011年12月18日)的“企业服务月”活动。并采取四项措施,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第一、领导重视,合理组织。制定了“企业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该方案明确了活动的指导思想、活动的目的要求以及活动的具体实施。同时,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部门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二、摸清底细,建立台账。各业务庭室对所受理的涉企案件进行逐案排查、摸清底细。承办法官对辖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进行深入走访调研,及时搜集办案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迅速建立台账,准确掌握各涉企案件的详细信息,为集中清理做好准备。
第三、创新方式,能动司法。在处理涉企案件时,坚持把“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贯穿于审判执行活动的始终。同时,做好案前释法明理、案后答疑解问工作,用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加大调解力度,提高案件调解率、和解率,做到案结事了。
第四、接受监督,服务大局。对社会影响较大、案情复杂的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尽快解决。同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虚心听取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切实处理好涉企案件,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郏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