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平顶山中院审监庭坚持以人为本理念,不断拓展矛盾化解路径,延伸服务职能,于10月20日成功促成一起纷争多年的继承案件判后主动履行,判决款项12万余元一次性支付完毕,有效节约了执行司法资源,提高了司法效能。
平顶山中院审监庭审理的蔡黑孩、胡花云诉秦改红、蔡晓晗继承纠纷再审一案,蔡黑孩、胡花云分别系被继承人蔡占平的父母,秦改红、蔡晓晗分别系被继承人蔡占平的妻女,双方因对遗产分割发生争议后于2007年开始诉讼。多年的诉讼致使双方之间亲情日益变淡,矛盾日益加深。特别是双方对主要遗产被继承人的单位集资住房一套争执尤为激烈,互不相让。一、二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不服,判决生效后也一直未予履行,后双方均申请再审。该案再审中,主审法官张占帅多次组织调解,但因双方当事人意见分歧较大,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2010年10 月 11日,再审进行宣判。宣判后,蔡黑孩、胡花云认为法院未将住房判给其二人所有而对判决结果不能接受,表示要继续申诉,秦改红、蔡晓晗一方对法院判决其应支付的房屋折价款过高也表示不服。面对此种情况,主审法官从案结事了和化解矛盾的着眼点出发,耐心向双方当事人进行判后释法,从亲情、法理、实际情况等多个角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阐明,既向双方当事人讲明裁判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又引导他们去认识到亲情的弥足珍贵。经过耐心释法和劝说,双方当事人逐渐冷静下来,表示愿意认真考虑法院的意见。办案人员在初见成效的基础上,不辞辛苦,延伸服务,因势利导,提议双方当事人主动履行判决义务,彻底化解纠纷。经过不懈努力, 10月20日在合议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在法庭达成了和解协议,判决确定的履行义务一方一次性支付了判决款项12万余元,双方并对其它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均表示愿意彻底息诉,案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