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12月2日下午,平顶山中院举行涉农民工案件工资发放仪式,平顶山中院院长郭保振亲自参加,并为农民工当事人童建国发放13万元的赔偿款。
2007年初,农民童建国参加湖北吴瑞建个人组建的农民采掘队,其在平顶山市天焜煤业有限公司井下作业时,被空罐车撞伤至残。随后,童建国申请仲裁,要求平顶山市天焜煤业公司支付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拖欠工资等损失。仲裁委仲裁后,平顶山市天焜煤业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平顶山中院郭保振院长高度重视,要求相关负责人快立、快审、快结,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妥善处理该案,为受害人童建国讨回应得的赔偿。通过努力,该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平顶山市天焜煤业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同意一次性支付童建国各项费用13万元。调解款发放仪式上,农民工童建国动情地说:我根本没想到我的事情会解决得这么快,多亏有平顶山中院和郭院长对我的案件的关心和重视,我的案件终于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