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12月6日,平顶山中院院长郭保振在副院长李中原等的陪同下,分别深入中盐皓龙平顶山天源盐化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电力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就深入开展“企业服务月”活动进行专题调研。
郭保振院长一行首先来到天源盐化公司,主动深入企业真空制盐生产车间,详细了解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认真听取企业负责同志关于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介绍,并与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交流。随后,郭保振院长又来到姚孟发电公司,认真了解当前企业经营状况,并深入企业生产车间,了解企业生产流程和运营情况,并与一线工人座谈交流。郭保振院长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多年来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发展壮大,并切实肩负起更多的社会责任给予充分肯定。
郭保振院长指出,企业是促进社会发展,维护民生的根本。全市两级法院要牢记审判机关的责任和任务,扎实开展“企业服务月”活动,努力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良好法治保障。
一、要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全市两级法院要坚持能动司法,切实强化服务意识,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及时了解企业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认真听取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涉及企业的案件,要落实绿色通道各项规定,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切实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
二、要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要坚持上门服务,主动深入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庭开到企业,通过以案讲法等形式提高企业法律意识。要结合企业经营实际,举办形式各样的法律专业培训,及时帮助企业堵塞经营漏洞,提升经营管理水平,防范经营风险。要结合个案的审理,及时通过司法建议等形式,帮助企业克服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要严厉惩处危害企业发展的各类刑事犯罪。要切实发挥刑事审判的职能作用,依法打击盗窃企业财物、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的各类刑事犯罪,震慑犯罪分子,切实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对危害企业经营的刑事案件,要到案发地宣判,扩大教育效果。要借助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服务企业发展,为企业保驾护航的浓厚氛围。
四、要切实转变作风,提升服务保障水平。要从办理的每一起案件、每一个司法环节做起,切实转变审判作风,坚决摒弃坐堂办案、就案办案、孤立办案等错误做法,主动深入企业,把服务企业发展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机统一起来,找准切入点和平衡点,积极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经营环境。要加强和企业的沟通联系,主动接受企业监督,不断创新服务措施,提升审判服务企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走访过程中,郭保振院长还专门听取省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座谈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