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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四轮驱动”助案件审限工作驶上高速路

  发布时间:2012-06-15 09:57:13


    平顶山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紧紧围绕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采取四项措施强化案件审限管理,清理积案,杜绝超审限案件发生,助推案件审限工作驶入快车道。    

    强化理念。该院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高度重视案件审限问题,深刻剖析“重实体,轻程序”及案件久拖不决、久执不结的严重危害性,通过对部分典型违法审判案例的剖析,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审判效率意识,提高工作责任心。

    严格管理。该院构建以立案庭为龙头,审监庭、监察室齐参与的全方位监督机制,安排专人通过审判业务管理系统随时对案件审理、执行过程实行有效的全程监控,明确各部门责任,使其有效监督案件审限工作,对接近诉讼期限的案件及时进行通报和督促。

    适用简易程序。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对各业务庭承接案件实行普通程序简易审理,建立案件速裁机制,缩短审理时间。同时探索各类调解方法,借助各种社会力量,引导当事人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快速有效化解矛盾,缩短案件审理期限。

    实行绩效考评。将案件审限纳入岗位绩效考核之中,建立起庭室考核与个人考核相结合的量化考核机制,将审限内结案率作为考核业务庭室、法官和干部业绩与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实现审限管理的有效激励作用。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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