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10月27日上午9时,随着法槌“砰”的一声落下,汝州法院刑事审判庭在一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贪污案。这次庭审有三大亮点:一是在汝州法院首次实行庭审网络直播,不论是身在庭审现场的旁听人员,还是远在异地他乡的网友,都能同步观看到该案庭审的全过程、获悉庭审现场的最新进展。二是抽选人民陪审团参与审案,并在庭审前,向陪审团成员分发了公诉机关的起诉书及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条文,供陪审团成员在旁听庭审时参考。三是在庭审中引入量刑辩论,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可以充分发表意见。
马某、杨某贪污一案由汝州市人民检察院于2010年10月11日向汝州市法院提起公诉,汝州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鉴于本案的社会危害和群众广泛关注性,合议庭决定采用人民陪审团模式进行庭审,对庭审过程被告网络直播,并根据最高法院量刑改革意见,在庭审中开展量刑辩论。庭审中,被告人马某、杨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当庭认罪,被告人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检讨,其家人旁听了庭审。在法庭辩论阶段,除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定性进行辩论外,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还对被告人的量刑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整个庭审网络直播持续了近3个小时,取得了预期的效果。11名人民陪审团成员认真的听取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庭审休庭后合议庭合议前,陪审团召开了会议,对此案的事实认定和量刑问题进行了讨论,形成书面意见并提交合议庭。法庭经合议后决定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此案审判长李跃功说,这次庭审在汝州法院首次实行网络直播,互联网是现代社会信息公开的便捷载体,是民意表达的重要阵地,也是群众监督的重要渠道。网络直播是司法的进步,有利于司法公正,对于更多的普通市民来说,可以把庭审直播当成一次不受时空制约、经济快捷的普法课堂。人民陪审团参加了庭审,使法官能听取人民群众的声音,了解人民群众的意愿,让民意在法院的审判过程中得到充分广泛的表达。在庭审中进行量刑辩论,这对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促进量刑公开、透明,实现量刑公正与均衡,都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10月12日,平顶山中院在全市法院首次进行庭审案件网络视频直播,汝州市法院则是全市基层法院首次进行庭审案件网络视频直播,随后,全市其他基层法院也将陆续对案件进行网络视频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