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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建生高度评价法院行政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12-06-29 14:51:47


    平顶山法院网讯   6月25日,平顶山中院收到平顶山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建生在《2011年平顶山法院行政案件审判情况》白皮书上所做重要批示:2011年度我市行政诉讼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行政审判在监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同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自觉接受法院监督,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行政败诉率有所下降。对于《白皮书》中指出的问题,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市政府法制办要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和监督指导,提出改进行政执法的具体措施,尤其要按照省、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安排,认真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有效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近年来,平顶山中院在依法审理大量行政诉讼案件,有力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同时,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并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方面的问题,积极开展司法建议活动、坚持每年编写一次《行政审判白皮书》等,分析行政机关败诉的原因,协助行政机关总结教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促进了行政机关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平顶山中院行政审判工作多次在全国、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上做典型法院,先后两次荣立集体二等功,2010年荣立集体一等功,荣获“河南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荣誉称号,2011年被评为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先进集体。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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