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石龙区法院充分考虑我院党建工作实际,着力破解基层党组织在党员发展工作中的问题与不足,以适应党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对发展党员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标准,切实提高党员发展工作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长期先进性。
一、高度重视,明确党员培养发展责任。我院党支部高度重视党组织建设工作,始终坚持把党员的培养发展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的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实行定人定责、定期考核制度,党员按分工密切与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与交流,从思想上、生活上、工作上等各方面予以关心
二、充分调研,找准党员发展工作存在的问题。我院以我区下发完善党员信息库统计任务为契机,通过实际调查,准确掌握我院现有党员的性别比例、知识构成、年龄结构等情况,对历年来入党积极分子的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对比和分析,掌握准确的第一手数据,为发展党员做到“有的放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我院召开党务负责人座谈会,开展研讨交流、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充分听取大家对党员发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经过充分调研,找出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党员结构需优化、资格预审不完善、培训教育力量不足、发展过程不够透明、个别基层组织发展工作随意性大等问题。
三、细化标准,明确党员发展方向与重点。我院党支部专门制定下发了《2012年发展党员指导意见》,确定党员发展工作必须按照“保证质量、均衡发展”的标准,要求全街道遵照执行统一标准,科学合理地发展党员。我院本着“择优发展,有所侧重”的原则,把先进典型、办案精英作为优先发展对象。
四、严格程序,保证党员发展工作质量。严把推荐关:坚持“两推一公示”,即组织干警代表和党员投票推荐,对推荐票数达不到半数的不列为发展对象;对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人选以书面形式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监督,对同志反映有问题并调查属实的,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资格。严把考试关:在引导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自学的基础上,开设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培训班,重点培训党的基本知识和方针政策;培训结束后进行闭卷考试,考试不合格的,暂缓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入党。严把审查关:在审批预备党员时,对其入党材料逐项审核,确保程序规范、内容齐全;对手续不全、材料不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