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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石龙区法院建立“干警日常表现封存箱”制度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2-07-18 10:38:40


    平顶山法院网讯  为有效避免内务管理中部分领导好人主义影响正常管理现象发生,防止违纪行为发生后时过境迁、不了了之以及年终考核时干警报喜不报忧等怪现象出现,确保客观全面评价干警工作实绩,石龙区法院探索建立了“干警日常表现封存箱”制度,将干警日常不良表现封存于箱内,于半年和年度考评时分别两次开箱登记箱内纪录,通过“秋后算总账”一分为二地评估干警全年表现,督促干警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制度实施以来,该院干警纪律作风有明显增强,精神风貌有明显改进,审判工作有明显提升,执法满意度持续上升。主要做法是:

    一是加强领导。该院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政治处主任、纪检组长任副组长的封存制度实施领导小组,由办公室主任、审管办主任、监察室主任共同组织实施,通过高规格的人员配备,尽量避免无关人员违规介入影响制度的正常实施。

    二是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强调“严管是爱、姑息是害”的工作原则和方法,由院党组重点针对干警上下班纪律、工作纪律、庭审纪律、参会情况以及院党组布置的临时性事项完成情况等日常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谨慎做出处理投入封存箱内,督促干警注重每项工作开展的细节,从细微处入手,在细小环节上严查,防微杜渐、有的放矢,保证工作不出纰漏,预防小事变大的重大危害后果出现。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防止徇私。该院将封存箱设计为三道锁同时加封,由院长、政治处主任、纪检组长各持一把开启钥匙,只有三人同时到场、三道锁同时开启方能取出箱内记录,并安排一名政治觉悟比较高、责任心强的人事干部负责日常管理,通过严密的监督制约机制,有效防止了个别领导私自抽掉干警不良记录袒护干警现象的发生。

    四是突出实效,注重封存结果运用。该院在对部门和干警进行年度考核时,将封存记录作为评价干警“德”、“勤”两个方面表现的主要标准,计入干警执法档案,作为干警评先晋级的一项重要否定性指标,并对于能够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成绩突出的干警酌情冲减不良记录,有效督促干警增强责任感和大局意识,自觉遵守院纪院规,形成全院工作一盘棋的良性队伍建设局面。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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