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石龙区法院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逐渐总结认识到要想在工作上有新的突破和作为,必须打造自身特色,突出工作亮点。为此,该院针对院小案少的实际,自2007年以来确立了“办精品案优质案”的工作思路,从强化审判力量、确保案件质效、开展案件评查等方面入手,不断提升案件质量。近年来,该院在全市法院绩效考核黄总一直位居前列,案件发回、改判率、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民商事案件调撤率等多项业务目标位居前茅,效果明显。主要做法是:
一是领导参与,壮大充实审判力量。该院针对干警人数少、审判一线法官仅有13名法官的实际情况,院党组提出了院领导当庭长、庭长当审判员,与大家捆在一起抓审判,沉到一线抓落实,班子成员和中层干警带头承办案件,带头接待来诉来访群众,深入细致地做好服判息诉等矛盾化解工作。五年来,该院党组带头参与办理案件累计420余起,有效解决了该院审判力量不足的问题。
二是“抓两头保中间”,提高案件质效。首先是把好立案关,增强法官和当事人的“双向风险”意识,不让不该立的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其次是趁热打铁,不失时机地做好新结案件的付诸执行工作,尽力做到判决一起,执结一起,杜绝“法律白条”; 第三,真诚、耐心地做好民商事、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沟通疏导工作,尽可能多地将此类案件通过调解撤诉解决,以实现案结事了。同时,通过层层把关、及时汇报、跟踪问效、案件评查等途径,严把案件的事实证据关、适用法律关和办案时限关,确保所办结的案件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三是开展案件评查,督促干警强化责任意识。采取重点评查和常规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每年两次对判决案件、当事人上访、被新闻媒体曝光、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或督办、发回改判等案件进行了重点评查。五年来,该院针对评查工作中发现的瑕疵和问题,及时反馈给案件承办人,责令采取补救措施认真补救并整改,并梳理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针对比较突出的共性问题制定出台了《办案程序规范》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全院审判工作,不断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