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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法院顺利通过省级文明单位年度检查验收

  发布时间:2012-07-26 16:55:00


    平顶山法院网讯  7月24日上午,平顶山市文明办纪检组长王秋惠等一行3人在鲁山县文明办主任段天立等同志的陪同下莅临鲁山县法院,对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行年度检查验收。

    检查组一行到鲁山县法院后,分为三个方面进行检查验收:一是听取党组书记、院长李俊峰同志的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汇报;二是查阅文明单位创建档案材料;三是实地检查宣传教育文体活动阵地、创建文化氛围、便民服务设施、内外环境面貌等创建设施。经过一个多小时的严格检查,三个方面汇总后对鲁山县法院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反馈意见和当场打分。

    在意见反馈中,检查组对鲁山县法院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好的做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指出鲁山县法院资料整齐规范,内容齐全,尤其是开展宣传教育、文体活动方面,建成了荣誉室、图书阅览室、健身房等硬件设施,内容很充实,做到了图文并茂,亮点突出。检查组同时也指出了该项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同时对鲁山县法院今后的 创建工作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建立健全机关志愿服务组织,经常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参与关爱空巢老人、关爱留守儿童、关爱进城务工人员及子女、关爱残疾人等“四项百万关爱”志愿服务活动。二是做好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工作,重点是帮助村里建设文化教育设施、开展文体活动,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三是扎实开展“文明中原系列行动”,组织开办好“文明中原大讲堂”, 力争将“文明中原大讲堂”打造成提升干警文明素质、推动法院文化建设的有效阵地。四是通过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最后,党组书记、院长李俊峰表示,鲁山县法院将以此次检查验收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查找不足,使鲁山县法院的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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