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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区法院更新调解理念 加强诉前调解

  发布时间:2012-08-02 15:54:30


    平顶山法院网讯  新华区法院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紧紧围绕“创新管理、利民便民、化解矛盾、提高效率”的工作思路,忠实践行执法为民宗旨,大力实施诉前调解工作,注重理念更新和制度完善,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对调解工作的支持。

    一、在调解工作中,强调用细心调解促和谐、用耐心调解保平安;强调通过调解使当事人的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强调如何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通过在立案阶段对民事纠纷进行调解,使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特别是在调解的同时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安宁”。

    二、通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诉前调解成为当事人乐于接受的纠纷解决方式。除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审判人员的调解行为外,该院还落实了便民利民的各项配套措施。电话预约立案、节假日诉前调解、诉前上门调解、导诉制度以及诉前调解不收取费用等等,为当事人选择立案调解解决纠纷提供了良好的司法环境。

    三是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对法院调解工作的支持。我院所在的新华区,看到了“诉调对接”的强大活力和巨大潜力,看到了诉前调解在实现“案结事了”方面的实际效果,新华区委对“诉调对接”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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