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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确保法院工作安全进行

  发布时间:2012-08-08 09:02:18


    平顶山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推动法院机关安保工作的开展,确保审判工作安全进行, 8月6日上午,石龙区人民法院召开全体司法警察大会,结合本院实际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去除法院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存在的隐患和不稳定因素。

    一、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学记要求将安全教育作为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认真领会上级法院关于加强法院安全工作的系列文件,明确目的和要求;同时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认识,警惕麻痹松懈思想,增强危机警觉性与防范自觉性,充分认识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保持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

    二、加强硬件维护,落实安保措施。对安检门、金属探测器、对讲机等各类安检设施及时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应急处置包、小型盾牌、防刺服、电警棍、手铐等警用装备的及时应用。落实值班安检责任制,督促值班法警和保安人员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和安检规则;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小分队,增强紧急情况下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加强技能训练,完善处突能力。加强业务技能、拳术、警棍盾牌术、应急处置等多个项目的训练,提升在执庭、安检、押解、处置突发事件上的能力。同时认真研究基层法院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完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对敏感性、热点性、矛盾激化性以及群体性案件进行安全部署与演练,杜绝影响审判、执行工作秩序和干警人身安全的重大事件发生。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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