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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落实“三项承诺” 践行司法为民

  发布时间:2012-08-31 13:16:45


    平顶山法院网讯   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深入践行“三项承诺”,丰富内涵,法院公信力不断提升。

    一是提升办案质效,让有理群众打得赢官司。加强审判监督和管理,实行《案件质量评查办法》、《法官绩效考评奖惩制度》等规定,强化法官的责任意识;加大对涉诉上访、上诉发回重审、改判等重点案件的监督和评查力度;以审判执行信息管理系统为依托,从立案、审理、执行各个环节对案件进行全程监控。

    二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推行“减、缓、免、停、退、救”六项措施;建立司法救助基金,完善与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相衔接的司法救助机制;对72案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23.5万元,救助29案特困当事人12.5万元,免费提供来院诉讼期间食宿56人次。

    三是多措并举,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扩大便民诉讼,建立“一站式”立案服务窗口,便民诉讼,及时发放《诉讼指南》、《诉讼风险告知书》,引导当事人依法诉讼,感知诉讼风险;用足用活法律规定,采取措施及时保护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等权益;建立有10人组成的诉前调解庭,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力争将所立案件的三分之一在诉前办结;推行从立案到判决前的全程调解,切实做到多调少判,案结事了;用尽用活执行措施,创新执行工作方法,全力破解执行难,让群众利益在法院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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