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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巡回开庭方便身有残疾的当事人

  发布时间:2012-08-31 15:51:51


    平顶山法院网讯  8月30日,河南省鲁山法院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的法官驱车20余公里来到该县张店乡宗庄村,现场巡回开庭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家住张店乡宗庄村的张老汉于2012年8月初到法院立案,称同村被告陈某在今年5月份向其借款36000元,并约定了利息和还款时间,到期后,被告以无力偿还为由不予支付。法官接到案件后,对案件进行了深入了解研究,结合案件的实际,为及早解决案件,决定使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同时,了解到被告身患残疾,便把庭审现场搬到了当事人所在的村庄,不但方便被告参加庭审,还能在庭审过程中对旁听群众进行法制宣传,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当天的庭审前,法官通知了双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听说要到村里开庭,也都很高兴,觉得这是自己说理的好时候。庭审现场,附近的村民们早早的来旁听案件,一位村民激动说:“想不到法院还能在村里开庭,在家门口就能参加旁听,法院真是为老百姓着想。”

    鲁山法院近年来一直坚持巡回审判活动,把庭审开到企业乡村、田间地头,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截止今年8月,已组织巡回开庭120余次,近万名群众参加了旁听,接受了法制教育。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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