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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法院巡回审判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2-10-16 15:11:35


    平顶山法院网讯  近年来,郏县法院深入落实执法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化各项司法为民举措,深入当事人所在社区巡回办案,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诉讼。通过巡回审判活动,将便利赋予当事人,审判置于阳光下,让当事人真正体会法律的透明化、温情化,真正做到审判方式人性化,案件效果亲民化。

    一、灵活办案,巡回审理便民化。郏县法院在巡回办理案件中,注重创新审判方式,对涉农案件建立“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判、优先执行;对老弱病残的当事人,采取送法下乡、服务上门的方式,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对案情简单、标的较小、争议不大、双方当事人可以及时到场的案件,采取速裁方式,做到即告即立,即立即审,即审即裁,从而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

    二、择期开庭,巡回办案人性化。郏县法院想当事人所想,实行择期开庭制度,允许当事人协商确定开庭时间,可以选择在工作日或休息日,或选择在中午或晚上开庭,以此方便农村群众安排生产生活。在择期开庭基础上,法庭还设立预约登门办案制度,老弱病残或确实不方便到庭的当事人可以随时给法庭打电话预约审理时间,由审判人员上门服务。

    三、诉调对接,巡回调解网络化。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郏县法院在开展巡回办案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巡回审判全过程,采取开庭前“明理”、开庭中“释法”、开庭后“协调”的连环调解办法,灵活运用各种调解方式,促使当事人握手言和。积极与村委会、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专职调解员做好衔接,动员基层组织共同做好当事人的调解工作。通过言理说法、循循善诱逐步消除当事人之间的隔阂和对立情绪,增强村民之间的亲和力、沟通力,真正达到化解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效果。

    四、送法下乡,巡回普法通俗化。郏县法院针对村民法律知识普遍匮乏,缺少诉讼常识的现状,在开展巡回审判过程中,就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诉前传法、诉中讲法等方式送法到农村,送法到农户。同时,法院干警每年多次到辖区内学校为学生上法制课,以学生身边事讲解法律,从小培养农村孩子的法律意识。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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