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为使雷锋精神在汝州市法院长期传承下去,最大限度地发挥青年干警“三平”之中作贡献的积极性。2012年10月18日,该院决定创新形式,完善组织,以新进人员为基础建立学雷锋青年突击队。 他们的具体作法是:
一、确定领导组织机构。成立院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处,负责对学雷锋青年突击队组织、培训、管理等工作。
二、确定人员。确定以 2011 年下半年以来新进30名干警为基础,以其中的党员为骨干力量,结合工作岗位分成四个组,以汝州市法院学雷锋青年突击队形式发挥作用。学雷锋青年突击队以 35 岁为限,满 35 岁后退队,以后 35 岁以下新进同志经培训后补入。
三、确定活动形式。一是青年突击队员要以立足本职岗位学雷锋为主,发挥作用。二是青年突击队员要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承担院里赋予的重点工作任务。三是院里遇有紧急、特殊工作时,青年突击队在政治处和院里有关部门组织下利用节假日、工余时间开展工作。
四、确定突击队誓词。学雷锋青年突击队的誓词是:我志愿加入学雷锋青年突击队,贯彻党组意图,执行院长决策,不畏艰难,敢为人先,顾全大局,“三平”之中为汝州市人民法院的审判事业奉献自己的青春、热血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