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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法院“三个结合”将学习新民诉法落实到实处

  发布时间:2012-10-24 11:39:13


    平顶山法院网讯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将于2013年1月1日公布施行,为了更好的掌握新颁布的法律,进一步加强全院干警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近日,郏县法院组织干警再次学习新修订的民诉法,将学习法律知识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始终。

    此次民诉法修改主要内容包括七个方面:完善调解与诉讼相衔接的机制;进一步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完善当事人举证制度;完善简易程序;强化法律监督;完善审判监督程序;完善执行程序。引人关注的是,新民诉法增加了公益诉讼制度,引入小额诉讼一审终审制。此次修改,显示出民事诉讼法在制度、理念上的一系列调整。

    一是把学习与实际审判工作相结合。郏县法院要求干警从工作实际出发,结合自己所负责的具体工作,紧扣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共同研讨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坚持学习与调查结合,学习与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结合,结合实际思考问题。

    二是把学习与提高司法技能相结合。通过学习,科学规范审判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办案期限,使工作中的各个过程环环相扣,井然有序,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得到明显提高,努力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

    三是增强司法能力与促进和谐相结合。在新法的学习中,不断提高运用政治智慧和法律智慧的能力,努力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同时,从审理的每一起案件抓起,坚持依法用好用足新规定的内容,转变司法理念,改进工作方法,倡导人性化司法,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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