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基层动态

平顶山市卫东区法院“三个坚持”做好人民法庭工作

  发布时间:2012-11-02 15:36:55


    平顶山法院网讯   一是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东高皇法庭从农村的实际出发,认真审判处理好各类案件,特别是在落实党的农村政策,为“三农”工作服务方面,突出发挥了人民法庭的特有功能。并着眼全局,立足基层,充分考虑基层的实际情况,认真处理民间纠纷,妥善解决基层的问题,始终坚持以人民利益为重,充分发挥司法手段的作用,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是坚持“便于群众诉讼与便于法院审判”的原则。卫东区法院始终坚持把满足群众对司法工作的需求与优化整合司法资源有机结合起来,把法庭的设置、法庭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与方便群众诉讼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践行司法为民思想,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做到便民、利民、安民、保民。

    三是坚持“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的工作目标。人民法庭在办案中,在每一个环节上,在采取每一项措施的时候,都把妥善解决矛盾纠纷作为第一考虑,在办案中注重把握时机,注重辨法析理,注重说服教育,努力争取胜败皆服的办案效果。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关闭窗口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清风路交叉口   邮编:467000   电话:0375-2862000  
您是第 44036529 位访客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