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今年以来,汝州市法院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对一些偏远、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当事人进行上门立案,开辟绿色通道,方便群众诉讼,至今上门立案达130余起。
11月5日下午,汝州市法院立案庭两名法官利用下班时间前往我市东郊某村为一起抚养费纠纷进行了上门立案服务。据了解,该村一中年男子因交通事故伤残,生活不能自理,同其未成年的儿子由年迈父母照顾,家庭经济十分贫困,作为其儿子的法定代理人,何某就孩子抚养费问题将已离婚的前妻诉至法院。市法院立案庭法官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本着“司法为民”、“能动司法”的职业道德要求,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决定牺牲下班休息时间上门立案。
今年以来,汝州市法院长期开启上门立案绿色通道,多次为行动不便、家有困难的当事人进行了上门立案服务,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这种便民服务措施,即保证了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又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