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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法院三项举措强化审判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2-11-12 15:58:08


    平顶山法院网讯  今年以来,汝州市法院以开展“审判管理年”活动为契机,着力完善以公正效率为核心的案件质量监督体系,加强对案件的动态监督管理,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问责工作和长期未结诉讼案件、超审限案件、发回改判案件专项检查活动,提高了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促进了全院各项工作的进展,审判质效工作进入全省基层法院第一方阵。

    一是完善三项制度。一是建立审判职能转换制度,明确了审判管理职能定位,工作原则、监督程序、问责程序、职责范围、组织领导和结果运用。二是完善卷宗评查制度,认真学习省高院案件评查计分标准,并按照评查案件的分类从案件的认定事实、运行程序、处理结果、法律文书、卷宗装订等方面认真评查。三是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落实对每个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归档等四个环节跟踪监控,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的“三化”运作机制,有效提高审判效率。

    二是加强动态监督管理。对立案、审限、庭审、执行、合议庭职能、法律文书质量等进行监督,特别是对执行案件的质量进行包括执行标的到位率、已结案件合格率、调查措施是否穷尽、执行程序是否正当、法律文书是否规范、卷宗要素是否齐全、卷宗装订是否合格,延期执行是否合法等8方面进行全方位动态监督,将案件质量的动态监督管理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每周一通报、每月一讲评。今年以来,共进行周通报34次,月讲评10次。

    三是严格评查,找准案件存在问题。通过重点评查和普通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找出有关程序和实体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写出评查报告。今年以来共评查各类卷宗1223件,占已结案的三分之一,写出评查报告310份,该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组织干警撰写了《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等调研文章,化调研成果为工作效果,促进了审判管理水平的提升。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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