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2010年11月8日,卫东区法院东高皇法庭在庭审过程中,模拟双方当事人签定协议现场,证人按出场顺序先后上阵,重演了原告李宏、被告刘燕签订协议的一幕。排练结束后,这起原告李宏诉被告刘燕夫妻财产约定纠纷一案也顺利调解。
原告李宏与被告刘燕系夫妻关系。其女儿于2009年12月因交通事故死亡。该事故经法院判决,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市中心支公司赔付其女儿死亡赔偿金320000元。就该事故的赔偿款分配问题,原、被告双方达成了原告分配60000元,被告分配260000元的协议。协议达成后,原告李宏当即反悔,称是受被告刘燕家人胁迫签订的协议,违反了公平原则,也不是其真是意思表示,请求保险公司及法院撤销该份分割协议。并提供了被殴打的照片及衣服焚烧后的灰烬。
该案件因为原、被告仍系夫妻关系,考虑双方的特殊身份关系及今后的家庭生后,法庭没有速判。谁对谁错,强行判决,对于刚失去女儿的原被告夫妇都将是沉重的打击,对夫妻的感情势必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为此,我们考虑家是讲情的地方。既然原告称是被告及家人胁迫签的合同,被告坚决否认。认可之前夫妻曾闹过纠纷,不过,签合同确实双方自愿在保险公司签订的。列举了一系列协议签订时原告自觉自愿的细节。双方谁是谁非,法庭承办人赵烈贞决定改革庭审模式,让当时参与签协议的当事人、证人都参与,让审判庭模拟成合同签订地的保险公司办公大厅,重演协议签订时的那一场重头戏。
还是原班人马,演出开始了,原告李宏与被告刘燕及姐姐、姐夫和另一证人在保险公司外的车里商量签协议的事情,被告刘燕说:“我们是夫妻,保险公司赔你的21万元医疗费等费用,你不给我商量都领走了,陪孩子的钱你少拿点吧”。原告李涛说:“那是我个人应得的,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被告称“你出车祸,躺到医院,昏迷不醒,出事车也跑了,不是我家人四处借钱,给你看病,你能好吗?”说着说着,情绪激动,哭了起来。其姐姐及姐夫赶忙相劝。证人也把原告拉到一边,苦苦劝说。几人又回到车里。商量了分配方案。这时,其姐姐称,你们和好了,给我打的10万元欠条,我也不要了。原告李涛提出来,其与被告刘燕如果达成协议,欠条要撕掉。被告姐姐同意。协商成,原被告及姐姐、姐夫、证人下车,一起到保险公司大厅。保险公司人员依据他们的口述拟了一份草稿,被告刘燕按草稿抄了一份,保险公司让双方提供身份证原件,因原告李宏只带了复印件,打的回去拿了身份证原件,然后在协议上签了字。签字后,五人走出保险公司大门,原告李宏问被告姐姐要10万元的欠条原件,被告姐姐给了李宏,李宏把该欠条撕掉了。后李宏跑回保险公司,称协议是被告家人胁迫下签订的,要求作废协议。保险公司告知,让原告到法院起诉。
戏演完了,特殊的观众即被告邀请参加的其女儿的遗像始终天真地微笑着,一言不发。双方的代理人都若有所思,将自己的当事人带了出去,分头做工作。
一场特殊的庭审,让双方当事人都不再争辩,并达成了对其女儿的死亡赔偿款,原告分得11万元,被告分得21万元的新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