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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法院网郏县法院三个注重提高裁判文书说理性

  发布时间:2012-11-15 15:05:13


    平顶山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提高服判息诉率,从源头上预防和避免涉诉上访,郏县法院以提高裁判文书的说理性为切入点,把裁判文书的释法析理当做审判管理工作的重要点,加强教育培训和监督评查,努力提高裁判文书说理水平。

    注重思想教育。针对一些干警存在“重办案、轻文书;重实体,轻程序”的工作理念进行教育。要求干警改变办案理念,树立“精品”意识。要充分认识到裁判文书对当事人的重要性,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提高法官素质与改进裁判文书质量的关系,强化法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主动重视裁判文书的制作质量。

    注重释法明理。在书写裁判文书时,要充分考虑不同当事人的理解能力,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误解。法官要考虑裁判对象的差异,注重日常生活话语与法律专业话语之间的转换,对文化素质较低的当事人,须注重说理的通俗性,将抽象的法律理由以当事人容易理解的方式解释清楚,追求法理、事理、情理、文理“四理并茂”,做到情理法交融,增强裁判文书的亲和力。

    注重繁简适当。根据案件审理所适用的程序、疑难复杂程度、诉辩各方情况,做到繁简适当;敢于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争点、事实争点、法律争点作出针对性的应答,对于当事人在辩论中的不同意见要予以体现,不能闪烁其词;要针对可能有意见的一方多说理,有的放矢,一语中的;对于没有争议的证据和事实,可以不列或者一笔带过,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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