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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卫东区法院“四个转化”妥善化解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

  发布时间:2012-11-29 09:02:43



宣传活动现场

    平顶山法院网讯  平顶山市卫东区法院在审判工作中不断创新矛盾化解新方法,针对大幅度上升的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采取“四个转化”的方法进行妥善化解,有效地提高了调解成功率。

    一是把“阵地战”转化为“游击战”。针对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诉讼人数多的特点,在审理时注重抓住主要矛盾,把工作重点放在诉讼代表人和诉讼核心人员身上,变做多数人工作为做少数人工作,以解决主要矛盾带动其他人员矛盾的解决。

    二是把“冷处理”转化为“热服务”。针对劳动争议案件标的小、矛盾大、对抗性强的特点,在审理过程中首先对当事人进行“冷处理”,在增进双方理解的基础上进行法律宣传和法律释明,帮助企业制定聘用人员的法律方案,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通过为企业热心服务,说服其接受调解,化解矛盾。

    三是把“说情人”转化为“解铃人”。充分利用中国社会所具有的“人情社会”特色,将一些当事人信任并委托向法官“打招呼”的说情人员作为做调解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在坚持法律原则的基础上,让他们理解法律,并主动邀请他们参与到调解工作中来,做委托者的思想工作,增进当事人对法院的信任,从而为案件成功调解结案打好铺垫。

    四是把“死理论”转化为“活方法”。充分利用民商法官理论功底深厚、法律适用准确的特点,在吃透案情的基础上,让法官充分履行法律释明,使法律理论成为向当事人提示诉讼风险、展示同类判例的“活方法”,督促当事人正确面对诉讼风险,主动接受调解。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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