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今年以来,石龙区人民法院在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积极开展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工作,超额完成规定任务数。该院认真选准案件,准确及时报送,确保按时直播,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感受到庭审现场,是石龙法院积极营造阳光司法,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的具体体现。
庭审直播工作开展以来,该院采取三项举措, 进一步规范网络庭审的可操作性:一是制定详尽的实施方案,成立网络庭审直播小组。由一名副院长主抓,政治处牵头,各庭室配合,以确保庭审网络直播工作得以顺利开展。二是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落实安排一名提供技术支持的人员和两名干警专门负责庭审拍摄、同步录入图像、文字内容,确保整个庭审直播过程清晰流畅。三是严格按照上级法院将庭审网络直播列入年终绩效考核的要求,各庭室积极主动采用此形式,并将其纳入信息宣传奖励范围,对庭审直播质量高且超额完成任务的法官及庭室给予相应奖励。
庭审网络直播在方便了不同需求的群众观看的同时,还为社会了解司法程序和普及法律知识搭建了很好的平台。广大群众通过更加便捷、开放的形式接触庭审实际案例,拉近法院工作与百姓的距离,提高庭审的透明度,有利于最大限度地接受社会、公众和网民的监督,对法院公开司法带来积极的意义。庭审网络直播还进一步提升了法官审判过程的透明度和阳光度,对法官审判业务能力、法官举止言行、法官庭审礼仪和驾驭庭审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提高法院形象、提升法官整体队伍素质起到了极好地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