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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务工人员当庭收到拖欠工资款16000元

  发布时间:2012-11-30 16:46:51


    平顶山法院网讯   宝丰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值年末岁尾之际,深入开展第四次“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专项活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及时高效地为进城务工人员解决实际困难。

    11月30日上午,宝丰法院在6号审判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审理了原告马某诉被告洛阳市某公司拖欠工资款一案,并当庭判决洛阳市某公司向马某支付工资款16000元。宣判后,原、被告均表示服从法院判决,洛阳市某公司当庭支付了判决确定的工资款。该案从立案审理到宣判履行仅用了16天。

    宝丰法院在活动中开辟了“绿色通道”,方便进城务工人员诉讼,抽调精干力量快审快结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自11月15日第四次“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宝丰法院已审结此类案件14件,其中13件已履行到位,为31名进城务工人员追回工资款40万余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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