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临近年末,一大批进城务工人员即将离城返乡,为了让进城务工人员及时拿到自己的血汗钱,石龙区法院结合第四次“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精神,积极落实上级法院安排部署,采取得力措施,有效推进此次活动。12月4日下午,石龙区法院再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会后随即召开全体干警会,对活动精神再强调、再部署,党组书记、院长宋景婵明确要求该院全体干警要充分发挥各庭室职能工作,为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保驾护航。
一、对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实行先行立案、快捷审理、优先执行。该院立案庭畅通立案渠道,简化立案审查程序,民一庭迅速审理及时解决纠纷,执行局快速执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切实加强诉讼指导,强化诉讼调解力度。认真接待讨薪农民工,耐心为他们解答法律咨询,及时告知诉讼权利和义务。主动行使法官释明权,对诉讼能力较弱的农民工,及时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调解力度,用调解作为审理农民工工资讨薪案件的首选方式。
三、积极配合协助执行,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结合执行局开展的“执行开放月”活动,及时主动与执行局做好案件的移交对接。依法适用执行强制措施,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案件的兑现率,最大限度地使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与法律援助机关的沟通协调,做好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工作的衔接,保证救助渠道的畅通。
四、针对辖区煤炭资源整合,大批的农民工离职离岗,工矿对农民工的解聘、解雇程序不合法、手续不完备,形成了大量劳动争议案件的情形。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孟永奇和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庆春带领民一庭工作人员深入辖区的主要企业、建筑工地、各个社区,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农民工的司法需求,同时发放宣传单三百份余份;积极与区委政法委、劳动局、司法局、仲裁委、监察局、工会等相关单位沟通协调,多方联动,对工矿企业用人、用工、解职、解聘等不规范、不合理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尽可能预防和提前化解讨薪纠纷,保证辛苦的进城务工人员能及时拿到工资,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