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今年以来,汝州市法院党组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会议的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思路,突出司法与效率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慎重地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较好地保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具体做法如下:
一、勇于探索,贯彻群众路线,开拓维权工作的新思路
1、汝州法院成立了以院领导带头,各职能部门参加的“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同时,法院刑事庭、行政庭、民事庭、执行局和各法庭各司其责、紧密配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将维权工作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的方方面面。
2、做好排查,摸清底数。以业务部门为单位,对于涉及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的案件进行排查,同时,针对留守妇女儿童情况认真核实,针对她们在生活中有的问题及要求,及时和妇联沟通联系解决,进行动态跟踪监管。
3、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和妇女干部在参与维权工作中的优势作用。主动和妇联进行联系、沟通,同时呈报市人大常委会任命,选任了19名女同志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刑事、民事案件审判、执行工作,增加维权透明度,增强审判工作的亲和力,以利于纠纷的解决,提高执行效率。
4、在办理涉及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案件中严格贯彻全面保护、优先保护、特别保护和延伸保护“四个保护”原则,结合正在深入推进的巡回审判、人民陪审团试点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扎扎实实推进专项活动,切实保障好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
5、落实刑事法官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制度,汝州法院先后联系汝州市一中,二中、三中、四中、技工学校附属中学建立法制副校长制度;并且开展校园法制课及公开开庭,听课人数达8000余人,提高学生们的法律意识,把法律送入校园,切实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
6、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本院内部刊物《法院工作信息》上开辟专栏,并开办信息专刊,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通联工作,扎扎实实地做好涉及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案件的宣传报道工作,提高人们维护儿童妇女合法权益意识,为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二、加强学习,增强维权意识,提升业务素质
汝州法院党组对维权工作高度重视,在加强审判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全体审判人员认真深入学习。同时,在院党组和上级法院、县妇联的指导和帮助下,针对妇女、儿童的心理、生理等特点,组织开展相关知识的培训和考核,掌握维权知识和技巧,练就高水平的业务素质,不断提高维权审判工作的质量。
三、公正司法,程序、实体并重,确保维权工作落到实处
针对涉妇女儿童权益的民事案件绝大多数是婚姻家庭类案件,少数是侵权损害赔偿类案件的特点,汝州市法院落实程序和实体并重的原则,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一是突出程序的规范性。在离婚案件审理中,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对与父母共同生活均能征求其意见。二是突出实体处理的公正合理性。案件开庭前先进行调解,了解当事人的想法,将对未成年人的伤害降至最低点;对家庭暴力等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处罚。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审判维权工作,使汝州法院的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步入良性、高效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