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自10月8日起,上海各级法院在新民网上正式开通法院微博。这是上海法院为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回应社会关切,推进阳光司法而进行的一次新的探索。
据悉,法院开通微博,这在全国法院系统尚无先例。网友只要登陆新民网微博栏目(http://t.xinmin.cn),即可看到上海各级法院开通的微博。开通微博后,法院可在微博中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向社会发布各类信息。而法院发布的微博信息,除了在新民网微博首页显现,更可以网友添加关注,成为法院“粉丝”的方式来传递。一旦网友对上海法院的微博添加关注后,法院发布的各类信息将第一时间出现在网友的微博页面上,而且该“粉丝”绑定手机或是MSN等工具,法院的信息也会同步以手机短信或MSN即时消息的方式传送给该“粉丝”。如果网友对该信息感兴趣,还可将其转发至其他网站的微博上,使法院信息的传播覆盖面更为宽广。相比以往在官方网站发布信息,需要网民点击才能阅读,微博显然更主动、更及时、更深入、更广域。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立斌表示,法院开通微博有助于提高法院宣传的速度与广度,使法院工作通过现代化信息手段,更便捷地展现在社会公众面前;有助于更好地开展与网友的互动,法院可以通过网友的短评和回复,更多的了解社会对法院工作的关注点和兴趣点,从而进一步促进法院的审执工作;有助于提升上海法院司法为民的形象,法院通过微博来关注民生,体察民意,这既是一次新尝试新探索,也是落实司法为民的一项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