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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法院民三庭新年新气象实现开门红

  发布时间:2013-01-11 10:01:37


    平顶山法院网讯  新年伊始,汝州法院民三庭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建设法治中国、平安中国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落实院党组的工作部署,在打造过硬队伍上下功夫,着力提升干警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1月4日至10日,该庭将调解工作延伸到判后,在案件宣判后促成4起案件的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新年工作实现开门红。他们的做法是:

    一、 当判则判,以判促调。针对那些已经在庭前、庭后组织调解,但终因双方对立情绪严重而未能成功调解的案件,合议庭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果断判决,让当事人意识到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从而不再抵触调解,产生调解意愿。

    二、 释法答疑,打好基础。对于每一起判决案件,在裁判文书送达前后,该庭都要组织法官针对当事人疑惑的问题,对当事人进行释法答疑,将判决书上认定事实的依据、判决适用的法律,采用当事人能听懂的方式向他们释明,并认真听取当事人的想法,找到调解的突破口,从而使当事人对案件不再遗憾,败诉一方自知理亏,为下一步的调节打好基础。

    三、 抓住时机,果断出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抓住最佳调解时机,果断出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推心置腹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促成判后调解。

    以上判后调解的4起案件,均系当事人对抗情绪激烈、法律关系复杂、矛盾突出、存在不稳定因素的疑难复杂案件,在诉讼中难以达成调解。案件宣判后,在庭长的积极组织下,民三庭法官不怕花时间、费精力,努力促调,最终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缓解了执行压力,切实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达到了矛盾彻底融化、案结事了的目的。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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