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多措并举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重点建设学习型法院,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警队伍建设、切实转变司法作风。
一、发挥领导模范带头作用,兴学习之风。完善党组成员学习制度,充分发挥党组学习的模范带头作用,从学习时间、内容、要求、成果等方面均作出高于普通干警的详细规定;要求党组成员在庭科室的学习活动中,发挥带头、指导作用,成为学习的表率
二、科学制定创建长效机制,推动创建工作持续开展。把创建学习型法院的长远规划、中期、年度计划、近期目标相结合,形成了强大的约束力,有效治理了集中学习散、个人自学懒的不良现象,确保创建活动稳定持续开展。
三、完善规范管理制度,提供制度保障。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培育学习型法官,创建服务型法院的意见》等文件,修订完善了《院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逐步把理论学习工作推入规范化的轨道,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四、督促检查,变压力为动力。大力推行理论学习笔记本调阅制度,督促法官们学、记、写。院法官、法官助理、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和其他行政后勤人员都配备了《法官手册》专用笔记本,用于记录理论学习的知识。并从政治部、宣教科等部门抽调专门人员,组成督导组,每月调阅一次。通过经常性地开展笔记本调阅工作,有效地督促了各庭、室认真组织理论学习活动,促使法官们把督促检查的压力转化为自觉主动学习的持续动力。
五、丰富学习方式方法,提高学习效率。利用各种载体搭建学习平台,采取丰富的学习形势,提高干警学习的兴趣,从而提高学习效率。邀请专家讲课,对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挤出经费及时邀请专家学者举办讲座,提高干警对法律的理解和认识,从而能正确适用法律。
六、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该院本着“从审判实务中实践,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更好地服务于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要求每个法官在审判实务中提取素材,每年至少完成三篇调研、宣传文章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