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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中院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

  发布时间:2010-10-11 22:02:35


    近期,宝鸡市两级法院以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为载体,整合执行力量,落实工作责任,积极开展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切实提高案件实际到位率,努力推进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

    认真进行自查。全市法院积极对受托案件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未执结的,查各种执行措施是否到位;具备执行条件的加大执行力度,采取达成和解协议、财产抵顶、社会救助等办法逐案解决,并将执行有关信息反馈委托法院。对委托到外地法院的案件进行清理,通过与相关法院联系,了解案件进展,并及时向申请人进行反馈。

    积极沟通协调。执行部门积极与委托或受托法院沟通,对于部分被执行人或部分财产在本辖区的案件,协商采取共同执行的办法,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对于确无履行能力的案件或找不到被执行人的委托案,及时作出中止或终结裁定,减轻受托法院的工作压力。对于认为需要中止或终结的受托案,及时函告委托法院,以便委托法院作出裁定,确保无积案,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严格制度管理。全市法院为保证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的顺利开展,还建立了信息沟通、案件通报、挂牌督办、督促检查等制度,制定了严格的委托执行案件清理活动领导责任制、执行人员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委托执行案件实行“定承办人员、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执行目标”的“五定”责任机制。截至9月底,该院清理出的24件委托受托执行案件已结案20件,结案率为83%,有效地执结了一批委托受托难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文章出处:陕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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