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院在党委、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领导、监督、支持下,在省法院的正确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有效发挥了审判职能作用。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司法为民意识进一步增强,干警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推进了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进一步调动全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人民法院奖励暂行规定》和省法院关于评先奖励的规定精神,经党组研究,决定对赔偿办等9个集体、陈西斌等102名同志给予表彰。表彰名单如下:
一、集体三等功(4个)
赔偿办
执行局
研究室
民一庭
二、集体嘉奖(5个)
民三庭
行政处
办公室
少审庭
立案二庭
三、个人三等功(6人)
陈西斌 徐发营 郭国会 樊为民 仝允旭 桓 旭
四、全市优秀法官(7人)
王克岭 高果果 谢 磊 李双双 张新兰 梁玉科
崔迎周
五、办案能手(10人)
郭 滨 张 蘅 张泰东 翟建生 万军涛 李新保
赵海军 张占帅 宋振国 茹东海
六、调解能手(10人)
李占永 乔 静 楚军荣 赵红燕 王瑞英 邢智慧
陈亚超 尚少辉 李 刚 孙自辉
七、工作标兵(10人)
魏少鹏 朱少锋 孙跃丽 朱海波 李 波 刘金岭
孙丽敏 王慧芝 郑 方 吴 昊
八、个人嘉奖(59人)
杨志喜 王二朝 丁旭平 李 洁 李永辉 赵国跃 徐怀叁 徐冠军 陈国锋 吴广清 崔伟杰
郭 琨 邵玉娟 段励萍 马继勇 李 倩 李 明 朱宏伟 盛华平 李 宁 张珊珊 朱 晓
梁桂喜 张小青 胡全智 石天旭 李华亮 戴铁牛 赵 益 邹耀东 王 薇 张文平 武炳耀
丁亚东 杨国山 王会军 娄彦伟 马 骏 陈建洲 田宪民 张兴和 万 方 周洪良 王广兴
孙春慧 陈奇宏 马宏毅 李国伟 王 宁 魏艳丽 宋红彦 张国华 唐 虹 叶跃辉 赵泽升
黄帅鹏 边社坤 魏 宪 王军占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励,再创佳绩。全院干警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强化措施,迎头赶上,努力把各项工作推上新的台阶,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二○一三年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