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11月18日上午,汝州市法院召开行政审判工作整改会议,汝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剑奇带领市人大工作评议第六督导组一行8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汝州市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潘广军首先汇报了2010年行政审判工作完成情况。督导组成员发言,他们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和帮助法院改进工作的立场,直言不讳地指出了行政审判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希望和建议。其后,汝州市人大常委会张剑奇副主任讲话。他对行政审判庭虚心接受人大评议,认真整改的态度表示肯定,并对全体行政审判干警提出如下要求:一、正确认识人大工作评议的重要意义。通过这次评议真正达到提高行政审判工作水平,树立法院在群众中的形象;二、除对照人大已提出的有关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的五条建议外,行政审判干警还要从思想上查宗旨意识是否牢固树立,执纪是否严格,执法是否严明,要细查深查,找准问题,分析原因,为整改夯实基础。三是通过整改,行政审判庭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约束机制,用制度管好人,管好案,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希望全体行政审判干警在整改阶段,变压力为动力,改善作风,重塑形象,争取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多办案,办好案,力争早日再铸行政审判的辉煌。最后,汝州市法院副院长刘影发言。他指出,通过这次评议,我们看到我们的队伍中,我们的每个人身上,都不同程度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有些问题还很严重,评议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决心在整改已发现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找不足,深挖根源,从思想上解决问题,用制度和管理预防问题,竭尽全力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