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在最高法院的统一部署下,全国各级人民法院都在如火如荼地开展“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一个议论司法公开、谋划司法公开、深化司法公开的热潮正在兴起。这是人民法院主动接受监督勇气的使然,也是人民司法事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必然会带来更多的人民群众以更加便利的方式从司法中感受公平正义,也必将带来司法公信力的大幅度提升。
在推进司法公开中,也有一些同志感到司法公开好像搞得过头了。在他们看来,法律规定了公开审判制度,对依法需要公开审理的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对所有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司法公开工作就算做到家了。如果再推出裁判文书上网、“网评法院”、“找批QQ群”、“庭审网上直播”、“公众开放日”等等司法公开措施,极有可能是没事找事,起码给社会各界批评法院工作提供了更多的机会,有可能影响到司法权威。
毛泽东同志在《为人民服务》一文中曾经指出:“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我们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出。不管是什么人,谁向我们指出都行。只要你说的对,我们就改正。你说的办法对人民有好处,我们就照你的办。”同样道理,我们是为人民司法的,我们有缺点和错误不仅不能害怕人民群众指出,相反还要尽可能地为人民群众批评监督提供便利。
事实上,人民群众中很多对法院工作的不满,恰恰是因为我们的公开力度不够大造成的。任何事物只要是在不公开的状态下,就难免引发人的猜想和怀疑。司法工作也是如此。我们把我们的工作环境、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工作过程、工作结果都向人民群众公开了,各种无中生有的猜疑也就烟消云散了,我们工作的公信度也就会因为公开而提高。
有些同志也懂以上这些道理,但是在推进司法公开中仍然习惯于持观望态度,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依我看,其根源是这些同志有“三怕”。其一是怕麻烦,司法公开的领域拓展了、方式增多了,势必会增加工作量。其二是怕丢面子,生怕人民群众“骂声”多了影响自己的“政绩”,觉得这样做是在给自己“添乱揭丑”。其三是怕得罪人,收集整理意见和建议,着手整改,追究责任,答复和反馈处理结果,这些都需要扎扎实实地做细致的工作,是一件既费力又劳神还得罪人的事情。
其实,“三怕”再有道理,也没有确保人民司法事业科学发展的道理大,这个大道理要管住“三怕”的小道理。只要是有利于司法工作科学发展的公开,我们都要不遗余力地去做好做实做出成效。一些司法公开的措施推行伊始,感到好像有些麻烦,久而久之其“倒逼”的效果可以提高责任心、减少工作失误,算总账还是省力的。通过征求群众意见消除了工作中的隐患,不仅不会影响到政绩,还会带来更加令人信服和更加扎实的政绩。通过公开来对干警队伍进行严格约束,及时发现他们的错误苗头并予以处理,平时听了“骂声”,最终就会避免听到他们犯更大的错误受到法办后的“哭声”,这样看“得罪人”是十分值得的。
当然,司法工作有其独特的规律,司法公开也不是没有边界的。但是,只要是法律和政策允许的公开,我们都要大胆地尝试,积极地推进,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在这方面近些年全国各地的法院都积累了各具特色的经验,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赞扬,我们要认真总结,对其中成熟的措施要大力推广。总之一句话,只要我们用坦诚的态度去推进司法公开,去欢迎人民群众的批评监督,信任和拥护我们的人就会越来越多,人民司法事业也必将跃上一个新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