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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区法院采取三项措施助老年民事案件审理

  发布时间:2010-10-11 22:26:04


    人口老龄化,必然导致老年案件的日渐增多。针对近年来老年民事案件中存在的房屋类纠纷案件、赡养案件相对减少,老年离婚案件,相邻纠纷案件相对增多的“两少两多”现象,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在老年民事案件的审理采取了三项得力措施,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方便老年人诉讼。

    统一老年案件审理流程,实行归口管理。该院在民事审判庭中设立一个老年案件合议庭,全院所有的老年案件均归口该合议庭审理。在做好老年案件审理的同时,做好接待老年人来信、来访、为老年人开展特色服务等其他民事审判任务。

     突出精神赡养,加大保护力度。在案件审理中,该院灵活适用法律,重点注重老年人的精神赡养问题。一是教育子女在照料老人生活的同时,关心老人的精神世界;二是判决时尽量考虑精神赡养问题,判决老人随与其关系较好的子女生活,适量增加其他子女的赡养费。针对当前赡养案件中,老年人除提出给付赡养费外,提出其他诉讼请求增多的现象,该院在坚持从保护老年人权益角度出发,只要是合理的请求,均予以保护。

     针对老年案件特点,推进审判改革。一是同时采用直接送达、上门送达方式,并切实做到快审快结。力求使老人生活在较短时间内得到有力保障。二是重视庭前准备工作,由于老年案件的成因多为家庭纠纷,只有在摸清双方矛盾的症洁,消除对立情绪的情况下,才能做到化解矛盾,案结事了。三是积极指导老年人举证,老年人因其自身特点,在举证责任方面处于不利地位,该院在老年案件审理中重视引导老年人举证,对于老年人无法自行收集的证据,由法院工作人员出面调查。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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