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根据叶文[2013]21号《中共叶县县委关于表彰2012年度统战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决定》,叶县法院荣获2012年度“全县统战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翟忠宇同志荣获2012年度“全县统战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一直以来,该院都高度重视统战工作。2012年该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在新时期的统战方针政策,紧紧围绕法院中心工作,突出思想引导,强化服务意识,完善工作机制,健全统战工作制度,全面推动了该院统战工作的创新发展。
此项荣誉的获得,体现了县委统战部对该院统战工作的高度认可,必将极大促进该院统战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