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4月2日下午4时,汝州市法院立案庭王旭辉、王珏磊两位法官在马春红庭长的安排下,驱车四十余里前往该市蟒川镇山区某村王甲某家中,在其病床前开展立案工作,王甲某一家对汝州法院法官上门立案服务连声表示感谢。
2013年4月1日,王甲某的亲属到汝州法院立案大厅进行法律咨询。据其反映,2月21日,王某甲乘坐一村民的两轮摩托车,行驶至汝南工业区与王乙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交通事故,造成王甲某左髋关节活动受限,左股骨上端骨折。事发后,经汝州市公安交警大队进行了事故认定,经调解当事人就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王甲某遂准备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由于无法行走,造成立案困难。接待人员向马春红庭长汇报情况后,马春红庭长果断决定开启绿色通道,电话预约,上门立案。通过4月2日的上门立案服务,王甲某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身份证明、证据材料,法院工作人员向其下发了诉讼风险通知书,办理了当事人地址确认书,制作了立案接待笔录,4月3日该院对该案审批立案。
2013年以来,汝州法院立案庭在院党组的领导下,立足服务,积极探索立案工作新路子,针对赡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中当事人因伤因病行动不便的,实行电话预约、上门立案。据不完全统计,元至三月份,该院立案庭共上门立案36起,展现了法官的良好形象,增加了人民法院的工作透明度,提升了社会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