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2013年4月26日下午3时40分,在汝州市法院立案大厅,经过一番忙碌,徐某与李某离婚纠纷一案立案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准备移交业务庭进行审理,从江苏宿迁乘车千里来到河南汝州的徐某对法院工作连声表示感谢。
4月20日,汝州法院收到一封从江苏省宿迁市邮来的诉状。徐某在诉状中反映自己与汝州市的李某在打工中相识,经过自由恋爱,与2010年9月登记结婚。但由于婚前了解不够,常为家庭琐事生气,要求离婚,但由于自己的家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和河南汝州市相距600余公里,乘车到汝州需要10多个小时左右,而自己需要向工厂请假,立案比较困难。得知这种情况,主管立案的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于占琦审阅后,批示立案庭长马春红联系当事人,妥善处理此事。马春红庭长审阅徐某的来信后决定开启绿色通道,实行电话预约立案。经过和徐某的电话联系,告知徐某准备好立案需有关材料后与汝州法院进行电话联系,以确保其当天到达汝州能够立上案件。4月26日徐某乘车赶到汝州法院,向法院提交民事诉状,身份证明等证据材料,汝州法院制作了接待笔录,办理了相关立案手续,当天予以立案。徐某也于当晚乘坐火车返回江苏家中。
今年以来,汝州法院积极探索立案工作新路子,针对家居外地、立案不便的当事人,实行电话联系,明确权利,告知义务,预约立案,努力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该院立案庭共预约立案46起,展现了法院的良好形象,提升了人民法院的社会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