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近日,一当事人致信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郭保振院长,对汝州市法院汝南法院好法官表示感谢。全文如下: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郭保振院长:
俺们叫杨社娟、杨旭召,是小屯镇杨寨村村民,于2008年自由恋爱结婚,婚后家庭十分幸福,生一女孩后,由于农村旧的习惯意识影响,家中老人因家庭琐事,突起狼烟,两家剑拨(拔)驽张。村镇、乡邻多次调解无效,起诉法院请求离婚。案件分到汝南法庭,副庭长张建明接案后,没有先入为主,而是和言悦色地调查了解离婚的真正原因,当得知我们家庭旧的意识影响,造成婚变之因后,五次进行调解。深入我们村中,和我们两家老人及家中成员促膝谈心,谈法律规定,讲政策规范,说社会家庭责任,诉对子女成长影响,苦口婆心地做思想工作,艰苦的调解工作,如春雨滋润了两家久旱的心田,终于解开了老人和我们两人的思想圪瘩,使我们破裂的婚变和好如初。法官们没吃我们一顿饭,没吸我们一根烟,没喝我们一杯酒,真是公正廉洁模范。当我们过着婚变和好后夫妻恩爱家庭和睦的生活时,无限感激汝州市人民法院培养出来的好法官。感谢法院领导,谢谢党,谢谢法院!
村民:杨社娟 杨旭召
2010年11月13日